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为进一步优化我校共青团机构设置,更好发挥共青团组织功能,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第五章第22条规定精神,经广泛征求意见,校团委研究,并报经校党委同意,决定将二级学院团总支改设为基层委员会。现通知如下: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山东协和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基层委员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山东协和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基层委员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山东协和学院计算机学院基层委员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山东协和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基层委员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山东协和学院国际学院基层委员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山东协和学院护理学院基层委员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山东协和学院医学院基层委员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山东协和学院人文教育学院基层委员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山东协和学院汽车学院基层委员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山东协和学院旅游学院基层委员会。
各基层委员会成员由原总支部成员接任,任期届满后,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规定选举产生。
2018年10月8日
团委办公室 2018年10月8日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