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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山东协和学院委员会 共青团组织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
团委 2017-10-09 15:18:43 浏览7949次
   为规范学校各级团组织工作,充分发挥各级团组织引领青年、服务青年、联系青年的职能,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共青团建设的意见》制定我校各级团组织机构设置办法,明确相应工作职责。

第一章 团委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一条  山东协和学院团委全称:共青团山东协和学院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团委)。校团委是以《团章》为依据,在学校党委、上级团委的领导下,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学校的中心工作,为大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务。

第二条  校团委机构设置。山东协和学院共青团组织机构分为三级:校团委、团总支、团支部。共青团山东协和学院委员会是我校共青团组织的最高机构,设书记一名,副书记一名,学生副书记六名。为便于开展工作,经校党委同意,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社团工作部、青年工作部为团委常设机构,负责人均由教师担任,共同指导校团委、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开展工作。

第三条  校团委书记职责

1.主持校团委全面工作,传达贯彻学校党委和上级团委的指示和决议;
2.主持制定团委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安排、部署、检查、指导各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情况,及时向学校党委和上级团委汇报;
3.组织团干部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理论学习,积极探索和掌握新形势下学校共青团工作的规律、特点,不断提高团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4.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团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配合学院党政中心工作;
5.按照各阶段学校的中心工作要求,经常督促、检查、指导和帮助各团总支工作开展与落实情况;
6.抓好团员发展、教育、培养、推优入党工作;
7.指导基层团组织和学生组织开展工作;
8.负责协调与学校各部门的关系,争取学校党委的支持与配合;加强与兄弟院校团委的联系和交流,吸取和借鉴好的工作经验;
9.负责团委各项经费的审批和使用;
10.负责审阅批示上级各类文件,签发团委文件和其它规章制度。

第四条  校团委副书记职责

1.协助校团委书记工作,在书记不在时履行委书记职责;
2.负责团干部的考核和骨干培训工作;
3.负责团员发展和指导基层团组织做好团员推优入党;
4.负责组织开展学生社会志愿服务活动;
5.负责《团支部工作手册》、《团委工作手册》的贯彻与实施;
6.负责审查基层团支部的改选、委员增补和团员违纪处分等工作;

第五条  团委办公室职责

1.负责日常团委的会议安排、会议签到、记录,团委各类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2.负责团委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和维护;
3.负责各项活动的经费管理(经费的申请、借款、报销等)。保证其合理使用,为团委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做好保障;
4.及时传达上级团组织的文件精神,协调基层团组织日常工作的开展;
5.协调各部门之间的日常工作,定期汇总各部门的工作计划、总结。

第六条  校团委组织部职责

1.掌握全院团组织基本情况,了解基层团组织活动、团总支委员情况,掌握基层团干部情况,负责团干培训工作;
2.严格做好团员的发展、团员证的注册和管理、团员民主评议、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团费的收缴、团员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
3.负责团干、团员等主要干部的考核工作,抓好团内评优和表彰工作,做好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党组织发展对象;
4.加强与基层团组织的联系,了解基层团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并对其日常活动的开展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帮助,做好每年一次的五四评优工作;
5.做好团组织、团员档案建立和管理工作,做好组织工作的各种本册、图表、数据统计和材料收集工作。
6.指导学生会自我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明确校、院两级学生会工作的重点任务和统一学生会工作的步调和进程,完善制度,建立激励机制;及时收集和反映来自学生中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掌握学生会干部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在学生会中积极开展德育工作;指导好学生会的调整和学生干部的选拔、培训等工作;关心学生干部的成长,经常与学生干部谈心,及时帮助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第六条  校团委宣传部职责

1.配合校团委的中心工作,抓好宣传鼓动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马克思理论、党章、团章以及理论研讨和思想交流;
2.引导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开展各种报告会、演讲会、征文比赛及参观、交流活动;
3.宣传和动员团委各项活动,运用校园广播、网络新媒体、宣传栏等方式,宣传学校教学和管理工作情况;
4.宣传报道团学活动,表扬团内好人好事,选树典型;
5.做好学生社团联合会和学生社团的宣传工作;
6.做好新媒体中心相关工作,加强青年学生对团委微博、微信公众号关注度,做好网络宣传推广工作;
7.负责团刊、团报、工作简报的编辑、发行。

第七条  校团委社团工作部职责

1.指导学校社团联合会开展工作,定期组织社团干部会议,制定社团工作计划,每学期做好工作总结。
2.把握好社团活动的政治导向、思想导向、文化导向和价值导向。使社团活动真正做到服务校园、服务学生、服务社会。
3.抓好学校学生社团的管理、服务、引导、监督工作。按《山东协和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组织好社团换届、注册工作,社团文化节以及社团纳新和培训新成员工作等。
4.监督各社团经费的收取、管理和使用情况,并定期对各社团帐目进行检查。
5.负责审批社团的成立和注销,协调各社团的关系,负责跨校社团交流、联系等。
6.负责学校艺术团、广播站的指导和管理,指导各级团学组织开展校园文化活动、文体艺术活动以及有益于身心健康发展的各项活动。
7.每年组织评选优秀社团并进行表彰。

第八条  校团委青年工作部职责

1.指导青年志愿者协会开展工作,定期组织会议,制定工作计划,每学期做好工作总结;
2.指导大学生社会实践及素质拓展工作,定期组织培训;
3.组织策划开展相关活动,起草活动计划,组织做好每次活动的筹备和总结工作;
4.加强与兄弟学校和社会上其它公益组织之间的联系与合作,共同推进青年志愿服务工作;
5.负责青年志愿者的招募、注册及考核工作;
6.负责青年文明号申报及检查工作;
7.指导团总支开展青年工作。

第二章  团总支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九条  团总支机构设置。二级学院团总支设书记1名、副书记(学生)3名、组织部、宣传部,指导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学生社团开展工作。

第十条  团总支书记职责

1.按照团的组织制度,在校团委的指导和领导下做好团总支的组建和换届工作;
2.制订团总支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团总支主办和承办的各种学生活动方案;
3.起草和制定团总支工作计划,负责团总支年度工作考核及总结;
4.定期召开团总支会议,及时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和决定,布置和落实上级要求的各项活动;
5.负责对团总支委员和团支部委员的政治理论学习、业务能力培养和综合素质的提高等教育和管理工作;
6.负责各种文件的留存,做好团总支和团支部的各种组织档案、制度档案、团员档案和活动档案管理工作;
7.按时参加校团委组织召开的团总支书记例会和其它各种临时会议;
8.指导本学院学生会、学生社团工作。

第十一条  团总支副书记职责

1.协助团总支书记做好各项工作,关心支部团员青年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听取团员意见;
2.参与团总支学期工作计划的制定、重大活动的组织决策、总结工作;
3.针对团员青年的思想实际,组织各支部开展政治学习及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
4.协助做好青年志愿者分会及社会实践工作,经常性开展活动,督促和指导各团支部的活动,并做好活动计划和总结,定期向团总支汇报活动情况;
5.协助团总支书记做好党组织和上级团委的指示、决议、通知的传达工作,协调好各委员工作。
6.做好各团支委年度考核工作及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的评比工作。

第十二条  团总支组织部职责

1.召开各班团支书会议,将校团委和院团总支的相关指示及时传达给团支书;
2.指导各团支部做好团的活动与团组织生活会的策划与总结工作,负责大型活动的整体策划工作;
3.定期召开各支部组织委员会议,学习有关文件,交流情况,检查和部署工作;
4.组织、管理相关材料,做好各项评优及考核工作;
5.配合校团委做好团员组织关系的转接、团费的收缴、团员注册和团组织情况统计,审批、吸收新团员,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工作;
6.配合校团委做好“推优入党”工作;
7.负责管理团委文件、材料发放。

第十三条  团总支宣传部职责

1.配合党的中心工作,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个时期校团委和团总支的工作重点,制订宣传工作计划;
2.配合团总支各部门开展工作,做好各方面的宣传工作;
3.了解团员的学习情况,召开交流会,及时总结团的活动经验,提出改进意见。
4.配合校团委宣传部做好宣传队伍的建设,培训宣传骨干,协助团刊、团报编辑及新媒体中心工作。
5.定期召开各团支部宣传委员的会议,部署宣传工作任务。
6.宣传好人好事,选择有典型意义的工作和活动进行宣传、报道,针对普遍存在的问题提出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
7.认真完成校团委、党支部交给的宣传任务。

第三章  团支部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十四条  团支部机构设置。团支部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其中宣传委员由班委兼任。

第十五条  团支部书记职责

1.负责召开支部团员大会,传达、贯彻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结合本支部的实际情况,研究安排团支部的工作,将本支部工作中的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团员大会讨论决定。
2.及时、准确地向团总支反映青年团员的意见和要求,代表和维护青年团员的利益。
3.了解掌握团员的思想、生活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4.制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按时向团员大会和上级团组织汇报工作。

第十六条  团支部组织委员职责

1.接上级通知后,及时收交团费,并做好统计汇总;
2.做好对班级各团员的考核工作;
3.配合团支书对团员做好心理健康教育;
4.掌握班级思想动态并及时向辅导员报告;
5.考察申请入团青年的基本情况;
6.积极配合团支书完成上级团组织交付的任务。

第十七条  团支部宣传委员职责

1.负责团学活动的传达,鼓励同学积极主动参加,并作好活动材料的收集工作,按时上交;
2.负责活动海报、横幅、拉拉队等组织工作,并做好活动宣传工作;
3.宣传国家和学校重要文件或重要会议的指示与精神;组织学习先进人物事迹;
4.开展班级的对外宣传工作;
5.配合班委做好其他工作。      
6.负责团员的团籍管理、团费收缴,团徽、团证的配发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共青团山东协和学院委员会
2017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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