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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协和学院关于2018至2019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工作的通知
学生资助中心 2018-07-04 08:09:41 浏览15860次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我校2018至2019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现将具体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办理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货款按学年申请,集中审批和发放,申请贷款学生可前往自己所在生源地的县级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办理申贷手续。
    1、在校生首次贷款
    (1)学生应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

    (2)登陆类型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然后点击注册

     (3)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贷信息,提交贷款申请,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4)持《申请表》前往村(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中的任一单位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仅需一个单位出具认定意见并加盖一枚公章。在校学生首次申请贷款时,应与共同借款人同时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
    (5)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学生无需再次进行贷款资格审核,可直接纳入贷款对象范围,不得增加额外的贷款资格限制条件和贷款资格审查程序,确保“应贷尽贷”。
    (6)首次申请贷款时,应与共同借款人同时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时,现场应出示材料包括:①借款学生身份证原件、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②学生证原件;③户口簿原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一本户ロ上,则需双方户口簿原件);现场提交材料包括:①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②借款学生身份证复印
    (7) 山东省内各县(市、区)受理贷款学生申请时间为8月1日至9月12日,外省各地具体申请受理时间,请有带贷款需求的同学咨询户籍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全国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方式可查看链接http://www.csls.cdb.com.cn/ 。
    2、在校生续贷
    (1)登录“在线系统”,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填写身份证号和密码。

    如果忘记密码,请点击重置密码,根据提示填写,最后点击确定,找回密码。

    (2)登录系统,即我的首页。认真阅读信息,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操作。

    注意:学生本人在该学年必须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信息网站至少两次,才可以进行续贷申请。如果本年度你只登录过一次在线服务系统,会自动弹出强制二次登录对话框,点击“确定”重新登录即可继续操作。提交本学年贷款申请,导出打印,无需盖章。
    (3)点击“贷款申请流程”认真查看,了解具体步骤

    (4)进行“个人信息”审核点击“个人信息”,查看系统内显示个人信息是否为最近信息,如有变更,请按照学生本人的最新信息进行更改。(注意:详细核对学号、身份证号、专业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若信息错误,将影响贷款的申请与发放。)在所有需要变更的信息修改后,写明变更的原因,最后,点击最下方的“提交”。当页面出现个人信息修改成功的提示时,个人信息变更流程操作就完成了。完成个人信息变更后,返回“我的首页”。

    (5)点击“约定与承诺书”认真查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约定与承诺书。

    (6)进行“续贷申请”,点击左侧栏的贷款申请,认真阅读操作指南,按照指南操作,点击“新增”。

    (7)点击“新增”后,出现以下页面,再根据填写说明,认真填写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最下方的“提交”进行提交完成该流程操作。

在该环节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续贷申明要求积极向上,字数必须在100字以上,不超出200字。
    ②续贷声明内容包括:总结陈述个人在校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对贷款的认识和意愿,续贷声明表述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续贷学生一定要按要求认真规范填写,若内容不实或不符合要求,审核将不通过,需要退回重新填写后再次审核。
    ③申请贷款金额规定:本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
    (8)提交贷款申请后,显示以下界面,系统的合同状态显示“待审核状态”。

    (9)点击“导出申请表”并打印申请续贷表,退出系统,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续贷申请完成。

    (10)借款学生持续贷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两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之一到户籍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办理其他手续。
    (11)续贷申请时间截止到7月30日
    (二)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申请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如:福建、河北、黑龙江等)的学生,请尽快联系生源地教育资助相关部和经办货款的银行机构,详细了解自己生源地助学货款的申请和办理流程,按照要求准备好回执证明和所需材料,提前了解是否需要学校填写信息和办理签章事宜。
    二、电子合同回执单确认
    贷款学生成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后,系统自动生成《贷款受理证明》(上附验证码),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打印《贷款受理证明》交由贷款学生,贷款学生应开学报到后按照学校具体通知于10月10日前提交《贷款受理证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为贷款学生录入并确认验证码和欠缴金额,截至10月10日未录入电子合同回执单的学生贷款申请将被谢绝。
    三、贷款注意事项
    (一)学生必须登录“在线系统”填写贷款申请,没有在系统中申请或手工填写申请表的,均不能受理。学生注册填报信息后应仔细核对,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无误。凡在注册、登录中遇到问题可拨打登录页面上的系统维护电话进行咨询。
    (二)贷款金额=学费+住宿费(取整数),最高不超过8000元。
    (三)贷款年限=剩余学制+13,最长不超过20年。

    联系人:石老师  联系电话:0531-88795644  18264168170

                                           山东协和学院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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