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学工动态 部门设置 思德教育 学生服务 国防教育 服务指南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主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心理危机排查工作的通知
学生处 2017-10-17 16:27:21 浏览3392次
各二级学院:   
    季节转换和学期初是学生心理问题多发时期,为做到心理问题早发现、及时防范、有效干预,防止学生因严重的心理障碍引发恶性事件发生,确保在校大学生的身心健康,维护校园稳定,学校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心理危机排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排查时间
    2017年10月16日-10月19日
    二、排查范围
    全体在校生
    三、重点排查对象
    各学院应本着“内紧外松,以人为本”的原则,对全体学生开展一次心理危机排查工作。具体做好以下人群重点排查:
    1.遭遇突发事件,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受到自然或社会意外刺激的学生;
    2.学习压力过大、学习困难的学生;
    3.个人感情受挫、人际关系失调的学生;
    4.性格过于内向、孤僻、社会交往很少,缺乏社会支持的学生;
    5.严重环境适应不良导致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6.家境贫困、经济负担重、自卑感强烈的学生;
    7.身体出现严重疾病,个人很痛苦,治疗周期长的学生;
    8.情绪容易激动、性格暴躁、逞强好斗、过于冲动具有暴力倾向的狂躁症状学生;
    9.心理测评筛出的需要密切关注和重点关注的学生。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工作。危机排查工作的目的就是帮助我们有效的发现和识别学生当中的高危人群,对有心理问题的学生早发现、早干预,防患于未然。
    (二)干预及时,记录规范。确保排查没有漏洞,通过自我排查,报《山东协和学院2017年度学生心理危机排查结果报送表》(附件1),并于10月19日16:00前将其纸制版及电子版上交至学生工作处教育宣传科,联系人:樊婧昊 81307044
    (三)妥善处理有关问题。筛选出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后,与当事人交流,根据情况进行谈话,做好干预处理,并建立高危学生的心理危机预警档案。对于问题严重的学生,填写学生谈话记录表(附件2),及时与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取得联系,便于开展咨询和转介工作。
附件1:山东协和学院2017年度学生心理危机排查结果报送表 
附件2:重点关注学生谈话记录表
 
             学生工作处(部)
            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
           2017年10月16日

 


  附件1:附件1:学生心理危机排查结果报送表.xls
  附件2:附件2:学生谈话记录表.doc

 
山东济南历城区济青路6277号(郭店校区)邮编:250109
山东济南历城区遥墙镇(遥墙校区)邮编:250107
版权所有©山东协和学院 鲁ICP备11018403号-1   鲁公网安备3701120200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