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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上半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17-03-15 16:05:44 浏览4307次

各二级学院(部)、机关各处(室):

现将2017年上半年我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安排
(一)考试科目。共3个,科目一为《高等教育学》,科目二为《高等教育心理学》,科目三为《综合》。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教师资格证笔试可免试《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人员有三类:具有博士学位、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须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教学)实习合格成绩单以及教育(教学)实习报告表)、拟聘副教授(仅指教师系列,须有学校正式拟聘文件)及以上职称)所有人员须参加《综合》科目的考试。
(二)考试地点:山东师范大学
(三)考试时间:
(四)补考及时间安排。考试有不合格科目的当年安排一次补考,经补考仍有不合格科目的,须重新参加岗前培训和所有科目考试。
二、考试报名
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考生报名时请仔细阅读考试有关要求和诚信承诺书。
(一)正常考试报名程序。
1.考生提交报考申请。完成岗前培训网上学习任务的考生须在2017年3月15日至22日期间登录“山东省高校教师培训管理系统”(http://www.sdhe.gov.cn:8080/login.html)(以下简称“系统”)进行报名。
2.学校审核。高校于2017年3月23日至30日通过“系统”对本校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审核。
3.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4月6日至8日登陆“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补考报名程序。
1.考生提交补考申请。4月份考试有不合格科目的考生须在2017年4月24日至28日期间登录“系统”进行报名。
2.学校审核。高校于2017年5月2日至5日通过“系统”对本校补考人员信息进行审核。
3.网上打印准考证。补考人员请于2017年5月11日至13日登陆“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收费
参加2017年上半年岗前培训的教师费用已交,不再收取。
四、考试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两周后公布,考生可登陆“系统”进行查询。考试各科目均合格的,由省教育厅颁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
五、考风考纪
考生考试过程中违规违纪的,成绩无效,须重新参加培训,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法规处理,视情节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一至三年的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考风考纪问题较多学校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
六、组织领导
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是实施高校教师资格制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严格教师准入、规范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二级学院(部)、机关各处(室)处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审核本部门报考人员信息,加强参加考试教师诚信教育,维护良好的考风考纪。


  附件1:2017年上半年岗前培训暨教师资格笔试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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