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资产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各部门资产实物使用、变动及管理现状,优化资产配置,确保资产安全完整,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于近日组织对学校资产进行清查,现就清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产清查的内容和范围
1.清查内容
本次资产清查将通过对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反映的实物资产实地清查,账物核对后确定固定资产的盈亏情况,并针对核查后的资产对照资产管理系统落实到具体使用人,对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明确管理职责。
2. 清查范围
本次清查是对全院资产的全面清查,范围包括各处室、各学院及各实验中心和学院附属单位的所有固定资产。
二、资产清查的步骤及时间安排
1.资产清查基准日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以2017年12月31日账面数为清查基准数。
2.资产自查阶段
2018年1月8日至2018年1月25日为各部门自查阶段。自查结束后于2018年1月26日前将《2018年部门资产自查表》见附件一(同时各学院上交《2018年教室资产自查表》见附件二、学生处公寓管理科上交《2018年公寓资产自查表》见附件三)纸质版签字盖章后和电子版一起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纸质版遥墙校区交方敏老师、郭店校区交王青老师,电子版上报邮箱1069470557@qq.com)。
3.资产清查核查阶段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于2018年1月26日至4月15日对各部门自查结果进行审核、现场抽查检查。审核检查后随时向各部门反馈清查结果。
三、工作要求
1.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本次资产清查工作的有关要求,集中人力认真落实固定资产的清查。
2.二级资产管理员要在本次清查工作中发挥好主导作用,利用好资产管理系统,结合本部门资产情况完善使用人签字确认与系统数据相符,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3.在清查过程中杜绝走形式、走过场,各部门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确保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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