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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7年度山东省高校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优秀科研成果的通知
学生处 2017-11-11 15:12:47 浏览3776次
各二级学院(部)、机关处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新形势下高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研究,不断提升学生工作科学化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省高校开展2017年度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从事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的辅导员、学生工作人员以及其他教学人员,自20169月至20178月底,在国家正式刊物上(以刊号为准,不含增刊)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有关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论文、调查报告以及公开出版的著作,均可申请评选。校领导可参与著作评选。在此期间已获省级以上(含省级)奖励的论文、著作和已经参加过2017年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优秀论文成果评选的不参加本次评选。
    二、评选条件
    参评论文、著作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密切联系学生思想实际和学生工作实际,立足高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研究,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主题鲜明,观点正确,论据充分翔实,文字简洁流畅。
    三、组织实施
    1.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好评选推荐工作。参评的论文、著作原件及申报表要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由学生工作进行初评并排出序列。
    2.单位要严格把关,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要严格遵守学术规范,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对学术不端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当事人三年内参评资格。
    3.学生工作处将组织学生教育与管理方面专家,对优秀科研成果进行评选,并上报省高校工委参与评选
    4.评选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四、其他要求
    请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将参评科研成果以及加盖公章的参评申请表(见附件1)于2017年11月15日前报送至学生工作处教育宣传科,参评论文、著作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188882176@qq.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樊老师
    联系电话:0531-81307044
  
                        学生工作处(部)
                      2017119
 

  附件1:2017年度山东省高校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参评论文、著作申报表.doc
  附件2:2017年度山东省高校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参评论文、著作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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