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与境外大学有关协议,2018年研究生保荐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选拔推荐的组织工作
由各院(部)选拔推荐,经学术审核后,由学校向对方高校推荐,经审核推荐材料后,通知符合保送资格的学生参加合作学校组织的面试。
二、推荐保送原则
各院(部)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把关,认真审核,严禁在推荐和审查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三、推荐保送生条件
1.就读于我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学生品德优良,身心健康;
3.学习勤奋、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
4.学生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违纪行为。
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做好选拔推荐工作,于11月20日上报国际合作交流处,经学校审核后,统一填报资料报送。
联系人:吕老师 81307325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17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