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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庆胜利 颂祖国”文艺汇演的通知
宣传处 2015-09-14 10:07:17 浏览4821次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庆祝伟大祖国诞生66周年,营造蓬勃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激励广大师生弘扬伟大的爱国主义精神,根据学校2015年度工作安排,拟于10月份举行“庆胜利颂祖国”文艺汇演。
    一、汇演时间
    预计2015年10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待定。
    二、承办单位
    本次汇演由校党委宣传部、团委承办,相关部门协办,各二级学院、机关党团总支(支部)组织落实。
    二、节目要求
    1、主题鲜明。展现中国人民前赴后继、不屈不挠伟大抗战精神,赞颂祖国建设与发展的光辉成就,反映师生爱党爱国、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敬业奉献的精神风貌。
    2、形式多样。包括歌曲(合唱、独唱、齐唱、联唱、表演唱等)、舞蹈(民族舞、现代舞等)语言类(朗诵、快板、小品、滑稽戏等)、器乐(独奏、合奏、打击乐等)。形式活泼、内容向上的武术、杂技等其他类型节目也可参加。
    3、主体突出。参加演出的主体应当是我校师生员工。经过审查,具有较高艺术水准的校友、师生家属及子女也可参与演出。
    4、节目精悍。每个二级学院原则上推荐2—3个节目,机关视情推荐。学校从中遴选出15个左右节目参加汇演。
    三、大致安排
    9月下旬—10月上旬,各单位遴选节目,组织排练。各单位初选的节目(名称、形式、演员、时间等)于10月12日前上报学校团委。
    10月中旬,分校区审查节目。对审定的节目,各单位有重点地组织排练。
    10月下旬,组织彩排,在两个校区分别组织一场演出。
    四、几点要求
    1、此次汇演是列入学校年度工作的一个大项活动,是对师生进行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有效形式,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党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广为宣传,精心筹划,严密组织,动员广大师生员工踊跃参与。把这项工作变成发现和培育人才,弘扬主流文化,推进校园文化建设的过程。
    2、要贯彻勤俭节约原则,从本单位人才、条件出发,合理选定节目,不提倡借用非本校人员参与演出,不让师生自理排演费用。演出所需服装、道具原则上由学校统一解决。排练中,如有场地、音响等困难,由学校团委协调解决。
    3、要妥善处理学习和筹备参演的关系,节目准备应在课余时间进行,不可影响和干扰学习。
    4、要精益求精,注重节目质量。学校将对汇演中的优秀节目给予适当奖励。

 

                                        中共山东协和学院委员会
                                            2015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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