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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科研处 2015-01-16 10:28:19 浏览4884次

各二级学院(部)、机关各处(室):

    为做好2015年度山东省高校科研计划申报工作,现将科研计划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2015年度高校科研计划项目包括科技计划项目和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两类,科技计划项目和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均分为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种。

    (二)省直属高校可以申报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其他高校只能申报自筹经费项目。我校只可申报自筹经费项目。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科技计划项目和项目负责人申报条件执行《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管理办法》(鲁教科字[2009]3号)(附件1)第六条的相关规定,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和项目负责人申报条件执行《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鲁教科字[2009]3号)(附件2)第七条和第八条相关规定。

    (二)自筹经费项目应逐项附出资证明,说明经费具体来源及数额,并加盖出资单位财务章。科技项目每项经费不低于3万元,人文社科项目每项不低于1万元。

    (三)申报科技类项目需进行查新并附科技查新报告(原件1份),查新目的须是高校科技计划项目立项。

    (四)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着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用好齐鲁文化资源丰富的优势、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挖掘和阐发的批示精神,有条件的单位要组织教师和科研人员积极开展法治理论和山东优秀传统文化方面的研究,并择优推荐申报。

    (五)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教学类课题,行政管理类课题,一般性计算机管理系统研发课题,非在岗人员或非本校在岗人员申报的课题,低水平和重复性课题,无前期研究基础的课题,填写不实、弄虚作假者,长期或多次拖延项目有不良记录者,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记录者,相关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者。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

    (一)申报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人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A)》(附件3)和《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B)》(附件4),申报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人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A)》(附件5)和《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B)》(附件6)。填写前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

    (二)各单位根据申报要求,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

    (三)各单位统一填写《申请书(A)》、《申请书(B)》(《申请书(B)》需将附件材料附在其后一起转换为PDF文件),各学院(部)科研秘书汇总后于1月25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我处邮箱。机关处(室)人员可将电子版直接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李琳  

    联系电话:0531—88795611

    电子邮箱:xiehekejichu@126.com

  

                                          

 

                                         山东协和学院科研处

                                            2015年1月16日

 


  附件1:附件1: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管理办法.doc
  附件2:附件2: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doc
  附件3:附件3: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A).doc
  附件4:附件4: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B).doc
  附件5:附件5: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A).doc
  附件6:附件6: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B).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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