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新闻首页 综合新闻 通知公告 院部动态 教育要闻 媒体报道 菁菁校园
欢迎来到 山东协和学院 新闻中心   今天是:
当前位置: 主页 > 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2013年度思想政治教育优秀成果的通知
宣传处 2014-06-03 10:35:56 浏览4629次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3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优秀成果的通知》的精神,做好推荐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参评成果的时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2、个人和集体的思想政治教育科研成果(包括专著、论文、调查报告、教科书和工具书等)均可申报参加评选。
    3、参评成果一般应是在经新闻出版机构批准的公开或内部报刊发表或出版社出版的论文、论著。虽未公开发表,但确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对实际工作有重要指导作用的调查报告、方案、建议等,亦可申报参评。
    4、确认成果时限以发表或出版时间为准,非正式出版物的时限以有关部门的采纳意见、转发文件或成果鉴定的时间为准。所有成果不以写作时间及“前言”、“后记”中的说明或其他证明为据。著作类出版时限以第一版时间为准。
    5、一个作者(排序相同的集体作者、课题组等)只限申报一项成果。与他人合作不是第一作者的,本人可另申报一项成果。
    6、两人以上合作的成果,不能以个人申报,应以合作者(共同主编)具名申报。
    7、有关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的系列丛书,不作为整个系列参评,对其中相对独立的分册可申报参评;多卷本的科研成果,等全卷出齐后方可参评;列为国家、省部级的重点科研项目,其阶段性成果不参评;通俗读物、论文集、译著、工具书不作为专著参评。
    8、参评成果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政治观点和理论观点鲜明、正确。密切联系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际和师生思想实际,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在继承前人或借鉴他人的研究成果基础上有创新,有独特见解,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内容丰富,文风朴实,文字简洁流畅,说理透彻,结构严谨。申报人政治、思想、品德和工作表现好,工作成绩较突出。 
    根据《通知》要求,我校可报送5项参评成果,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可推荐1-2项成果报宣传部。宣传部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评选,经党委同意后报省委高校工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6月20日下班之前将推荐成果及申报表各1式5份(其中须含原件1份),送党委宣传部。联系人:王文艳   电话:88795610
    特此通知。
 
05-13
05-13
05-08
04-30
04-30
04-29
04-24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济青路6277号(郭店校区)邮编:250109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临港街道温泉路5688号(遥墙校区)邮编:250107
版权所有©山东协和学院 鲁ICP备11018403号-1   鲁公网安备3701120200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