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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关于开展肺结核防治通知

 2021-03-26 13:56:54 浏览1422次

    2021年3月24日是第26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为巩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成果,坚决遏制校园结核病传播,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传染病防治法》《中国学校结核病防控指南(2020 年版)》文件要求。
    学生肺结核疫情特点
    近年来,在我国法定传染病报告信息系统中每年报告的肺结核患者数居甲、乙类传染病的第二位,报告发病率逐年下降。学生肺结核报告发病率约为全人群报告发病率的 1/3,整体呈下降趋势。从人群分类来看,学生肺结核报告发病数约占全人群报告发病数的 4%-6%,仅次于农民、工人和离退休人员中的患者数。从报告年龄来看,15-24 岁年龄组约占学生报告发病总数的 85%,即高中阶段、本专科阶段的学生发病数较多,尤其是 18 岁左右年龄组所占比例最高。从报告时间来看,3-4 月、9 月为学生患者报告发病高峰。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制定辖区内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计划。
    2.开展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培训。
    3.为学校开展结核病防控知识健康教育和健康体检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
    4.负责接收学校肺结核单病例预警信号,开展信息核实和预警信号响应工作。
    5.开展主动监测,汇总、分析辖区内学校结核病疫情,提出风险管理建议。
    6.负责开展学校结核病散发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与处置,包括组织疫情核实、现场调查、接触者筛查和后续处理、患者管理等,指导学校开展健康教育和感染控制工作,协助学校开展心理疏导,对事件进行评估。
   防控策略与措施
    (一)强化日常防控措施,做好疾病预防工作
    建立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责任制;将结核病检查项目作为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的必查项目;对学生和教职员工开展结核病防控知识的健康教育,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减少对结核病患者的歧视;对校医、班主任及班级卫生员等相关人员进行结核病防控知识培训,提高对结核病的识别能力;改善校园环境卫生,加强聚集性场所的通风换气;开展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及登记工作;对发现的学校肺结核患者和疑似患者依法依规及时报告;主动监测和分析学校肺结核疫情。
    (二)及时处置散发疫情,防止疫情蔓延扩散
    对学校肺结核患者进行诊断、报告、登记、治疗管理和随访检查,严格按照要求对患者进行休复学/休复课管理。发现学校肺结核病例后,立即开展现场调查处置,采取接触者筛查、患者治疗管理、疑似患者隔离、预防性治疗、环境消毒等一系列措施防止疫情蔓延。
    (三)做好应急能力储备,及时有效应对突发疫情
    强化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保障人员、经费、物资配备,建立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应急队伍处置能力。在第一时间完成疫情现场调查处置后,及时研判疫情风险,确认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及时上报,并规范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尽一切力量降低疫情危害及其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