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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科研处 2017-09-11 14:08:39 浏览2943次
 
各二级学院(部)、机关各处(室):
2017年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本年度软科学研究计划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以推动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科技改革发展和新旧动能转换为重点,聚焦科技自主创新、科技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开展的创新研究。
二、选提要求
软科学计划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重点项目题目必须与发布的项目题目相一致,不得更改题目或加副标题,具体研究内容自行拟定。一般项目全部为自筹经费项目,以培养人才、挖掘优秀成果为目的。项目申报按选题领域自行设计选题和研究内容,鼓励自由探索。详见《2017年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申报条件
1.鼓励单位、团队合作研究联合申报,鼓励申报单位吸收成果应用单位人员(包括公务员)参与研究,以增强成果的应用性和针对性。优先支持了解和掌握我省政策需求,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取得一定研究成果的人员和研究团队。
2.项目负责人只限1人,为申报单位人员,限报1项,并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2项项目的申报。
3.重点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一般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研究生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在研或未完成结题(包括结题未通过)的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5.申报项目应符合软科学研究定位要求,能为我省各级决策部门提供针对性、实用性的研究成果和政策建议。
、申报要求
1.申报一般项目需提交阶段性软科学研究成果。
(1)一般项目申报应提交已完成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作为申报立项遴选的必要条件和重要参考。
(2)阶段性研究成果的要求为:提交字数在3千到1万字的研究成果。引用或提供的数据具有权威性和时效性,理论研究具有一定的原创性、前沿性、前瞻性和学术价值,对策建议具有创新性、应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研究成果必须是具有原创性、完全独立的知识产权,以相同或相似内容、题目已列入其他计划的不得申报。
3.申报者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如发现弄虚作假、剽窃、抄袭,或者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已经立项的,作撤项处理。
五、其他事项
1.软科学办公室与课题研究人员对立项项目成果拥有共同所有权、使用权,软科学办公室有优先使用权,课题组成员拥有课题成果的署名权。
2.一般项目为自筹经费项目,必须要有明确的经费来源,经费未落实的不得申报。
3.申报者承诺将严格执行科技报告制度,按有关规定执行。
4. 项目完成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
材料提交
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请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填写山东省软科学重大项目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2或《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一般项目申报书》(附件3)以及《申报单位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4)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017年915日前申报书和汇总表统一发送至科研处邮箱,纸质材料提交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李琳、张国胜
联系电话:88795611(内线5611)
电子邮箱:xiehekejichu@126.com
 
 
科研处
2017年9月11日


  附件1:附件1-2017年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2:附件2-山东省软科学重大项目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3:附件3-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一般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4:附件4-申报单位项目推荐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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