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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级重点学科(实验室)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科研处 2014-09-19 15:36:43 浏览2571次

 

各二级学院(部)、机关处(室),各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重点学科(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确保建设目标的实现,为省级重点学科(实验室)的申报打下坚实的基础,根据《山东协和学院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鲁协院科字[2012]5号)和《山东协和学院校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鲁协院科字[2012]6号)的基本要求,对“十二五”校级重点学科(实验室)建设情况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原则
1.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真实反映学科(实验室)建设成效;
2.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量化学科(实验室)建设成效,总结学科(实验室)建设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学科(实验室)建设提供可靠依据。
二、检查对象
“护理学”、“土木工程”、“旅游管理”三个校级重点学科和“机电一体化”、“医护实验室”两个校级重点实验室。
三、检查内容
1.学科(实验室)2012-2014年规划完成情况及总体成效;
2.重点学科(实验室)建设的主要进展;
3.学科(实验室)2015年建设的目标;
4.学科(实验室)建设存在问题和解决措施。
四、检查步骤
1.根据本学科(实验室)建设成效,填写《山东协和学院重点学科(实验室)建设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1)。同时按照《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终期评估验收量化表》(见附件2)进行自评,为下一步省级重点学科(实验室)的申报做好准备。
五、材料提交和时间安排
1、中期检查是“十二五”校级重点学科(实验室)建设的重要环节,希望各学科(实验室)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做好检查工作。
2、各学科(实验室)建设负责人请于2014年10月15日前,将《山东协和学院重点学科(实验室)建设中期检查报告》、《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终期评估验收量化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同时提交带有负责人签字,所在学院(部)负责人签字盖章的中期检查报告纸质版一式两份。
 
联 系 人:赵金凤
联系电话:88795611
邮    箱:xiehekejichu@126.com
 
                                      山东协和学院科研处
                                              2014年9月19

  附件1:附件1:山东协和学院重点学科建设中期检查报告.doc
  附件2:附件2:省级重点学科、实验室验收量化表.doc
  附件3:校级重点学科2014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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