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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山东协和学院2018年度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18-01-17 15:10:16 浏览3180次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优化学校专业结构,根据《山东协和学院学科专业建设“十三五”发展规划》《山东协和学院本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18年拟新增本科专业的申报和论证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业设置与调整的原则与条件

专业设置与调整,应符合《山东协和学院本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可在教务处网站-规章制度栏目查看)中关于原则与条件的相关规定。

二、专业设置重点

要着眼高等教育发展大局,聚焦国家“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等重大发展战略,围绕山东省重点发展的海洋、能源、制造、材料、信息、生物等新兴产业、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重点设置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体现学校优势特色、与社会需求结合度高的应用型本科专业。

要做好专业建设规划和论证,鼓励设置有相关专业作支撑的专业,逐步形成专业群,调整优化专业结构,注重突出专业建设在人才培养中的主导地位,实现以专业特色彰显办学特色的目标,不断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

、专业设置工作范围
   专业设置包括专业新增、调整和撤销。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以下简称《专业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2012年版)(可在教务处网站-规章制度-政策法规栏目查看中有关专业设置条件的规定,并按照教育部要求实行备案或审批。

(一)专业新增。要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省属本科高校限制性专业目录和预警专业目录的通知》(鲁教高字〔2014〕20 号)要求(具体专业名单见附件1)不得设置限制性目录和预警目录中的专业。

(二)专业调整。应事先对拟调整专业在校学生的培养工作做出妥善安排。拟调整的专业和目标专业应当有相同或相近的学科基础和办学基础,专业代码前四位应相同。

调整专业名称时,如调整为《专业目录》专业(除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外),按备案程序办理;如调整为国家控制布点专业或新专业,按审批程序办理。调整专业的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时,按审批程序办理。

(三)专业撤销。调整专业名称按撤销专业处理,必须确保原专业没有在校生的情况下方可调整变更,并同时提出原专业撤销申请。

对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出现办学条件严重不足、教学质量低下,连续两年就业率较低的专业,除个别特殊专业外,应调减招生计划直至停招。连续五年不招生的专业,应提出撤销。

(四)专业方向。可根据社会需要、自身优势和特点,在专业属性范围内自主确定专业培养方向,但专业培养方向不得作为专业申报。专业培养方向不作为招生专业列入招生计划。

(五)特殊专业。涉及执业资格证书专业的设置,必须取得省级相关主管部门的许可与认定。设置医学及相关医学类专业必须征求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意见。设置公安、司法类专业必须征求省级相关主管部门意见。师范类本科专业应征求省教育厅相关职能处室意见。  

四、申报数量

鼓励专科专业数量多于本科专业数量的二级学院,尽快调整专业结构,将专科专业调整为相应的本科专业。每个二级学院申请新增设和调整增设专业数量分别不超过 1 

、工作安排

(一)二级学院调研、论证阶段(118-45日)

各二级学院要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开展专业设置调整调研论证工作,填写本科专业设置调整申请汇总表》《分专业调研报告》、《专业设置申请表表格可在教务处-下载中心下载,医学类、师范类、公安、司法类专业还需提交增设专业的请示(模板见附件2),并将材料提交二级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由二级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进行初审,并提交二级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核意见(模板见附件3

(二)学校论证阶段(46-51日)

初审合格者报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进行论证、审议,由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投票确定拟设新专业;

(三)修订、审核、上报材料(58-7月31日)

评审结果经院长办公会通过后,相关二级学院于每年7月前向教务处提交设置新专业的申报材料,由教务处汇总后按要求完成上报工作。

、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专业设置和调整工作

各二级学院要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认真研究本单位专业设置和调整工作,加强专业管理,强化责任意识,做好充分论证,避免盲目跟风。

(二)要认真研读有关文件

各二级学院要组织有关教师认真学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把握文件精神,指导专业设置和调整工作。

(三)鼓励各二级学院积极开展校企合作

通过订单或定向培养共建新办专业,学校将优先设置校企共建的专业。

联系人:杨霄雯。

联系电话:81307323(内线:7323)。

电子邮箱:757296198@qq.com

附件:

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公布的近两年就业率较低的本科专业名单及山东省预警性、限制性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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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增设本科专业的请示

3.山东协和学院专家审核意见


 

                                            教务处

                                      2018117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公布的近两年就业率较低的本科专业名单及山东省限制性专、预警专业目录.doc


附件2:申请增设本科专业的请示.doc


附件3:山东协和学院专家审核意见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