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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协和学院关于组织2017级新生填写学生注册登记表的通知
教务处 2017-11-13 08:27:00 浏览4181次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学籍管理规定的要求,为全面掌握在校生的学籍状况,教务处定于2017年11月15日-16日组织领取、填写学生注册登记表(以下简称为登记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写对象
  登记表填写对象是取得2017年山东协和学院学籍的学生。
二、工作流程
  (一)登记表发放
  1.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提供学生基础数据,并以学院为单位发放登记表。
  2.各二级学院负责学籍的老师统一领取登记表,根据本学院学生实际情况发放登记表。
  (二)填写要求
  登记表填写分为学生本人填写、负责学籍的老师填写两部分。具体参照附件1。2017年11月17日前,学生需完成本人基本资料填写。辅导员严格按照装订要求,分班级对登记表进行装订,于2017年11月17日上交至本学院教务办公室进行保存。由教务办公室负责学籍的老师记录本学院学生学籍动态。
(三)装订要求
  登记表包括“学生注册登记表封面”和“学生注册登记表”,各班级按照学生学号将注册登记表排序,并在右下角依次用铅笔标上页码(反面标在左下角),附上学生注册登记表封面线装成册。
  当发生留级、转专业、休学等学籍异动时,原班级需要保留该生登记表复印件,现班级需要保留该生登记表原件。并如实填写学籍记录。
三、工作要求
  (一)登记表的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不得涂改,如有错误、虚假信息,一切责任由本人承担。
  (二)按照登记表的填写要求指导学生认真填写,并在规定时间内以班级为单位,完成审核、保存、记录及归档等工作。
  (三)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将安排专人在期初、期中、期末对登记表进行重点检查,检查内容为登记表数量是否和学生数量吻合、登记表填写是否准确、登记表是否如实记录等。
  (四)学生毕业当年7月-8月,由各二级学院以班级为单位整理卷内目录,将登记表转交档案室,卷内目录填写要求及模板见附件2、3。
 
 
 
 
教务处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