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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协和学院试卷评阅实施细则
教务处 2017-03-06 15:42:04 浏览3835次

政教〔2017〕7号  201736日)
课程考试是评价学生学习效果的重要手段,试卷是考试工作的主要载体和重要的教学原始材料,试卷评阅是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为了进一步规范考试试卷评阅工作,加强我校试卷管理,特制定本细则。
一、评阅组织
(一)开课单位负责组织考试试卷的评阅计分工作。评阅计分工作原则上应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完成。
(二)阅卷教师应依据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严格遵循“客观公正、给分准确、宽严适当、前后一致”的原则,科学合理地评阅计分,不得随意给分或改动考试成绩。
(三)试卷评阅一般采用集中流水评阅方式。
二、评阅要求
(一)评阅试卷一律使用红笔,采用阿拉伯数字记分。分数一经评定,不得随意更改。若因误判或漏判、计分错误确需更改时,用红笔将错误处或漏判处圈出,在其后给予正确评定,并在其下方签上改判教师的全名。
(二)试卷必须逐题批阅,并对每一道题做出相应标记。
(三)客观题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填空题、判断题,答题完全正确的打勾(√),完全错误或空白的打叉(×)。采用无纸化方式或机读答题卡作答的考试除外。
(四)主观题包括解释题、简答题、论述题、作文题、案例分析题、证明题、作图题等,必须依据评分标准按要点或步骤,在相应位置给出明确分值。
(五)试卷记分要科学规范,清晰工整,易于辨认。每道题目只记得分,不记扣分,每题总分标注在试卷题首栏及得分栏内,总分累计务必齐全、准确。
(六)阅卷结束后,评卷教师要认真复查,核实无误,避免漏判、错判、漏登和计分错误等情况。
(七)每一题目的阅卷人和试卷核分人须在得分栏相应位置签全名。
(八)保持试卷的整洁,不得在试卷上出现与试卷批阅无关的字迹,严禁改动考生原始试卷答案。
(九)教师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有雷同或疑似试卷,应仔细慎重进行核对,并及时向教研室汇报,由教研室统一研究,提出处理方案,经本学院(部)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
三、成绩登记
阅卷工作结束后,及时登记成绩。课程总评成绩由期末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两部分组成,一般情况下,平时成绩占总评成绩的比例不超过40%,独立开设实验课平时成绩占总评成绩的比例不超过80%。平时成绩由考勤、作业、实验、课程设计、社会实践、读书报告、阶段性测试等各项组成,任课教师按实际将各项平时成绩记录在《山东协和学院平时成绩登记表》上,阅卷结束后按照《山东协和学院成绩管理办法》按时登记成绩。
四、试卷分析报告
录入成绩后,根据系统生成的成绩等级比例等数值进行试卷分析,填写《试卷分析报告》。报告中难易度、试题份量、试题质量这3项打“√”选择;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要具体和有效。
五、试卷归档
登录成绩后的试卷与相关材料一并装订密封,进行归档管理。
(一)归档时间
试卷归档工作在考试结束后的下一学期初一个周内完成。
(二)归档内容
试卷及其它材料装入由教务处统一印制的试卷袋(含试卷封面)中。试卷袋内材料归档顺序如下:
1.总评成绩登记表
2平时成绩登记表
3.试卷分析报告
4.课程考试命题计划表(AB卷)
5.试题(空白卷AB卷,A4纸打印)
6.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AB卷)
7.考场记录单
8.试卷(答题卡)
补考、缓考、重考的试卷按照课程单独归档成册。
选修课要按系统生成的课程班学生名单顺序登录成绩和整理学生试卷归档。
(三)归档要求
1.统一采用试卷袋归档的方式。试卷袋上的手写文字应用黑色笔,确保字迹清楚、完整规范;信息填写要齐全,所有材料的相关内容在文字描述和数据上要做到一致和规范。
2.按照学年学期、学院建立试卷存档目录,目录内容包括:课程代码、课程名称、课程类型、课程性质、考核方式、考试形式、任课教师、专业、班级、、学生人数、试卷份数等。
3.试卷档案编号原则:学年(学期)-课程归属单位代码-专业代码-三位编号(示例:16-17(秋)-001-0001-001)。学院(部)代码与专业代码要求与数据平台中代码一致。
4.课程归属单位按学期、专业、班级、课程将学生试卷按照要求整理完毕后自行归档,并安排专人对试卷及相关材料进行管理。
5.试卷保管期限至学生毕业后三年,保管期满由试卷保管单位统一处理。
六、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七、本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