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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实验教学计划的通知
教务处 2014-09-15 10:20:43 浏览2820次

各二级学院:
    为规范我校实验教学运行,确保实验教学秩序的稳定和实验教学正常进行,现将做好实验教学计划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实验教学,根据各专业课程要求和实验室实际情况,认真协调好各项实验教学工作,确保实验课的正常开出。
    2.各二级学院(部)应根据本学院各专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实验教学计划,计划的内容应包括课程名称、实验项目、实验类型、承担实验室、学生数、辅导教师、实验学时、实验时间等。
    3.实验教学计划的装订按照山东协和学院实验教学计划一览表的模板统一装订,于2014年10月17日前上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存档。
 

山东协和学院教务处
2014年9月15日 
 


  附件1:山东协和学院实验教学计划一览表(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