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相关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23号)和《山东协和学院学生转学管理办法》(政教〔2017〕44号)文件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学校教务处审核和校长办公会议定,拟同意路捷同学转入我校就读,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7日至10月13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有异议,请以邮件形式实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向我校反映,邮件需说明异议内容和依据,并注明联系人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逾期或不按要求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邮箱:xiehejwc2007@126.com。
山东协和学院教务处
2022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