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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23-02-28 00:00:00 浏览1256次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23]1号)要求,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以教育数字化赋能大学生实习服务与管理,为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数据填报工作,现将具体通知如下:
    一、数据填报内容
本次所报送实习信息是指纳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安排,设有课程名称和学分,学生由学校安排或自主联系后经学校批准,在校内或校外单位开展的,具有真实工作情境的,与专业培养目标相关的本科学段(包含专升本)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
平台数据填报时间范围为我校2022-2023学年(两学期)校内外实习数据,自2023年4月1日后,逐月更新校内外实习数据。
    二、数据填报流程
    (一)数据填报平台为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系统平台(网站:https://sx.chsi.com.cn/)。平台操作参见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系统操作说明(附件1)
    (二)学院账号
    为保障数据填报工作顺利开展,平台设置了二级学院管理账号。请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数据上报工作,并于3月1日前填写学院用户账号分配表(附件2)后报教务处。账号添加成功后,账号、密码将以短信形式发送给用户,二级学院用户通过平台登录报送。
    (三)各二级学院在填报数据时,需注意以下字段:
    (1)实习类型:教育部的分类为认识实习、专业实习、生产实习和毕业实习四种,请各专业根据系统内填报须知归类。教学大纲中的课程实习、见习实习、综合实习可归为教育部实习类型中的专业实习。
    (2)实习方式:包含虚拟实习、模拟实习、现场实习,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实习方式。
    (3)涉及“实习单位全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可以通过系统内查询。
    (四)各二级学院按照系统内《实习培养方案模板》(附件3)《实习监管数据模板》(附件4)填报上传后,学校进行汇总审核,完成总体数据提交。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有序开展。请各二级学院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实施实习管理与数据填报,稳妥推进实习数据采集工作。
    (二)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建立责任追溯机制,按照时间节点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数据填报工作,并及时反馈工作实施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
    (三)加强管理,提高质量。实习实训是我校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请二级学院以此为契机,加强本科生实习过程管理,切实提高实习质量。
    联系人:石磊
    联系方式:18264168170


    附件:1.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系统操作说明
          2.二级学院用户账号分配表
          3.实习培养方案模板
          4.实习监管数据模板

教务处
2023年2月28日



附件1:附件1: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系统操作说明(山东).pptx
附件2:附件2:学院用户账号分配表.xlsx
附件3:附件3:实习培养方案模板.xlsx
附件4:附件4:实习监管数据模板.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