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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月学习材料--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意见
宣传处 2018-09-04 16:38:55 浏览5078次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教育,践行师德规范,提高师德水平,努力建设一支师德优、业务精、作风正、形象好,让学生钦佩、家长信赖、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根据教育部和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现结合我校实际,就师德长效机制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以“四有”为目标,增强广大教师践行师德要求的责任意识
  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好老师的指示精神,以“四有”为目标,全面加强师德教育,增强教师立德树人的责任意识。引导教师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明道致远、德和崇文”的校训,弘扬“诚信、奉献、求真、务实”的校风,做有理想信念的带头人;严格恪守职业道德,珍惜教师声誉,养成自律习惯,不损害国家、学校和学生利益,不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违反教育部 “六不准”的规定,做有道德情操的示范者;树立终身学习意识,准确把握教育规律,关注专业前沿知识,自觉提升专业素养,做有扎实学识的践行者;钟爱事业、热爱学校、关爱学生,精心指导学生的学习就业、用心体察学生的精神需求、真心关怀学生的发展进步,倾心为学生排忧解难,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做有仁爱之心的良师益友。
二、建立健全制度,形成规范的师德建设机制
    (一)建立健全师德宣传机制。宣传部、工会运用校园网、宣传栏、校园广播、校报等,持续宣传《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等法规文件,宣传普及《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充分利用教师节等重大节日、纪念日,通过广播、校报、网站及微博等新媒体,大力宣传我校优秀教师的典型事迹,对师德建设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有效引导,努力营造崇尚师德、争创师德典型的良好校园舆论环境。
    (二)建立健全入职师德把关机制。招聘录用教师和引进人才,注重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和德行,对有明显不足的,实行一票否决。遴选班主任、辅导员,把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等作为必备条件。实行师德承诺制度,组织签订师德承诺书,引导广大教师自觉用师德规范约束言行。
    (三)建立健全师德教育机制。把师德教育摆在教师培养首位,在教师入职、教学科研管理培训等工作中,开设师德教育专题内容,上好师德教育第一堂课。在优秀教师团队培养和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培育中,把师德教育作为重要内容,争取师德素养和专业素质共同提高。二级学院(部),要利用党日、集中教育学习等时机,积极安排党的创新理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律知识等内容的学习,提高教师的理论素养。重视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在教育帮带中加强监督指导,使他们真正成为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设立优秀教师示范岗、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月、组织学生评选我最喜爱的教师、举办德育专家和优秀教师报告会等,丰富教育载体,提升教育的感染力和实效性。举行新教师入职宣誓仪式,增强“德高为师,行为世范”的责任感和荣誉感。结合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活动开展师德教育,鼓励广大教师参与调查研究、学习考察、志愿服务等活动,把师德教育融入教学实践活动之中。
    (四)建立健全师德考核机制。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评价体系的重要内容,成立学校师德考核工作小组,制定师德考核具体标准和实施办法,采取个人自评、学生测评、同事互评、单位考评等多种形式,每年对教师进行师德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说明理由,听取本人意见,考核结果存入教师档案。在考核优秀者中遴选出师德师风标兵。把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认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岗位聘用、绩效评价和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充分发挥师德考核的鞭策作用。
    (五)建立健全师德监督机制。选聘教师、学生代表及学生家长、社会相关部门人员为学校师德建设监督员,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建立健全师德状况调研、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制度,健全完善学生评教制度。建立师德失范投诉电子邮箱和举报电话,及时掌握师德动态信息,查处纠正问题。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会员大会、学术委员会,发挥群团组织在师德建设中的监督作用。
    (六)建立健全师德奖惩机制。对师德表现突出的,在教师职务晋升和岗位聘用,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选培、遴选推荐,评优奖励中优先予以考虑。对教师中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等工作中徇私舞弊;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根据其违规情节,依法依规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解除聘用合同或开除处分。对严重违法违纪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
  三、加强组织保障,形成推进师德建设的整体合力
    (一)完善领导体系。学校成立由党委领导,宣传、党政办、纪检监察、人事、教务、学生、工会、学术委员会等部门组成的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由党委宣传部牵头,负责组织协调师德师风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党政办、人事处牵头,负责制定教师职业道德基本规范、师德考核奖惩办法,组织考评工作;教务处牵头制定教师课堂教学行为准则,组织实施评教评学;学生处负责制定辅导员职业行为规范,组织实施辅导员考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师德失范处置工作和师德督察工作。形成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二级学院(部)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完善培养体系。继续推进“学历学位提升计划”,积极支持鼓励青年教师在职攻读学位;实施“国内学术研修计划”,安排优秀教师半脱产到国内名校学习进修;落实“社会实践和服务计划”,组织青年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安排教师参加学习考察和社会实践;推行“教育教学能力提升计划”,结合教学实践开展评教评学、精彩一课、精彩教案评比等活动,激发教师做好职业生涯规划,积极主动融入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的实践中,提高立德树人的自觉性。
    (三)完善保障体系。设立师德建设专项经费,列入学校年度预算,为师德建设提供经费支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进一步落实教师在学校办学中的主体地位,通过教代会等形式,落实教师对学校的民主监督民主管理权。完善教师参与治校治学机制,在干部选拔任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学术评价和评优活动中,积极吸收教师代表参加,听取他们的意见,保障教师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尊重教师的专业自主权,保障教师依法行使学术权利和学业评定权利。保护教师正当的申辩、申诉权利,依法建立教师权益保护机制,维护教师合法权益。
    (四)完善责任体系。校院两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师德建设第一责任人,合力做好师德建设组织实施工作,把师德建设的具体任务落实到教研组和一线辅导员,体现在教学、科研、学生教育管理、后勤服务保障的具体工作中。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本单位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拖延处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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