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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和话题面对面第四期之反对各种分裂,维护祖国的统一
基础部 2014-01-15 16:55:31 浏览8639次

一、    时政聚焦

最近,“藏独”和“东突”两个分裂主义集团的头目在欧亚大陆两端,同时上演反华丑剧。“藏独”头目达赖在英国与卡梅伦“私下”见了面,并对媒体爆出猛料:中国特工正训练藏族女性把毒药涂在头发上,装扮成信徒接近他,好让他在行祝福礼时触摸中毒;西藏流亡政府还发表声明称,中国正在暗中搜集达赖的血液、尿液和头发样品,正加紧努力谋害他。“东突”头目热比娅则网罗一帮分裂主义分子在日本开会,并参拜靖国神社。据英国广播公司报道,热比娅18日还在东京向日右翼团体捐款,声称要协助东京都政府“购买”钓鱼岛,并妄言“希望日本买下新疆”。透过表象,我们不难看出,这两个事件背后有着共同的东西。

首先,两人的表演是两股分裂主义势力政治上共同趋于末路的表现。达赖和热比娅沆瀣一气不是今天才有的事,“分裂中国”的共同勾当早就把这两个人撮合到一起。在乌鲁木齐“7·5”事件发生后,达赖亲自为热比娅的新书作序,把新疆称为“东土耳其斯坦”,并宣布和热比娅“保持着友好的关系”。热比娅则参拜靖国神社,是达赖迄今想做而不敢做的事,表明热比娅精神上的问题比达赖更严重。两人现在都迫切需要制造一些噱头以引起轰动,防止自己被国际社会边缘化,丑化中国,从外国人口袋中多捞些钱财。

其次,两个人背后都有一些外国势力在支持。当前,一些国家一方面想利用中国替他们遮挡经济风暴,另一方面又想对中国进行遏制。此次英国、日本政府不顾中国坚决反对,执意把自己的国土向中国的分裂主义势力开放,本质上都是干涉中国内政,牵制中国的发展。伦敦大学学者梅根·墨菲也指出,从达赖密会卡梅伦,到“世维会”在日本召开,都反映出西方世界对于中国极为敏感的宗教、主权等问题始终没有放下“软抵抗”的姿态。

二、国家统一是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

我国56个民族结成了不可分割的中华民族大家庭,国家利益代表着各民族的根本利益,国家统一是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

(一)国家统一是各族人民共同生存的基础

伴随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历史过程,各民族经过不断的交往联系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国家一体、民族多元的格局。

(二)国家统一是各民族共同发展的可靠保障

在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任何时代不同民族的共同发展都以国家统一为保障条件。以史为证,唐朝之所以成为中国古代最强盛的朝代,与其对各民族文化的兼容并蓄是分不开的;而唐朝的大统一和强盛,使中国历史上出现了“绝域君长皆来朝贡,九夷重译相望于道”的壮观景象。唐代的统治阶级中也有不少是各族的混血。据统计,唐朝宰相369人中,胡人出身的有36人,约占1/10。综观中华文明史,千年传统连绵不断的主要原因,就在于民族社会的发展得到统一多民族国家政权的保障。

新中国成立后,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推翻了三座大山,共同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东部沿海带动的改革开放,到以民族地区为主的西部大开发;从东方红卫星上天,到神舟六号安全返航;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到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所有重要成就的获得,都离不开国家的统一与稳定。

(三)国家统一是维护中华民族共同尊严的前提

中华民族的尊严是56个民族的共同尊严,维护中华民族的共同尊严,是我国各族人民乃至世界各地中华儿女的共同责任。维护中华民族的共同尊严需要有一个强大的祖国,而祖国强大的前提是国家统一。

三、西藏、新疆是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达赖、热比娅无论在国际上怎样起劲表演,也改变不了西藏、新疆属于中国领土的事实。

(一)西藏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西藏正式并入中国版图

西藏在中国的西南部。居住在这里的藏族先民,远在公元前就与生活在中原的汉族在民族、血缘和文化上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经过漫长的岁月,西藏高原上分散的众多部落逐渐统一起来,成为现在的藏族。到唐朝,藏汉双方通过王室间的联姻、会盟,在政治上形成了团结友好的亲谊关系,在经济和文化上建立了密切的联系,为最终建立统一的国家奠定了深厚的基础。

1279年元朝统一了全中国,创建了中国版图内各地区、各民族大统一的中央政权,西藏成为元朝中央政府直接治理下的一个行政区域。元朝统治者在西藏地方建立行政体制,推行各种制度,开启了管理西藏和其他藏区的新时代。

2、现代行政管辖的角度看,西藏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68年明王朝继承了治理西藏的权力。明朝中央对元代的官职名称、品秩,大都保留原状。在今西藏中部、东部和西部阿里地区设置管理机构,这些机构的负责官员均由中央任命。西藏地方官员犯法,亦由中央惩处。

明朝第三个皇帝明成祖,为有利于治理,给西藏各地宗教领袖封以“法王”“王”“灌顶国师”等名号。王位的继承必须经皇帝批准,遣使册封,新王才能即位。至今西藏有些喇嘛寺内还保存着当年必须朝拜的皇帝万岁牌。

清朝皇帝于1653年、1713年分别册封五世达赖喇嘛和五世班禅喇嘛,自此正式确定了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的封号,以及他们在西藏的政治和宗教地位。1719年,清政府派军队进入西藏,驱逐盘踞拉萨三年之久的准噶尔部,着手改订西藏的行政体制。1793年,颁布了《钦定藏内善后章程》,章程的主要内容有:清政府掌握确定西藏各大活佛包括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去世后转世灵童的大权。转世灵童的剃发、取法名、选定授戒的师傅和授经的师傅,也都须经过驻藏大臣奏报朝廷核准。当举行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的坐床和亲政典礼时,中央派大员亲临监视。驻藏大臣代表中央政府督办藏内事务,地位与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平等。在西藏成立正规藏军,从内地调官兵驻西藏各地,藏汉军队统由中央派驻的官员管辖。一切西藏涉外事宜均由驻藏大臣全权处理等。

新中国成立前,中央政府实行对西藏地方的治理。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继续接受中央政府的册封。达赖、班禅等多次表示维护祖国统一,拥护中央政府。1940年,由国民政府主席正式颁布命令,批准拉木登珠为十四世达赖喇嘛。

尽管在英、俄等帝国主义势力支持下出现了“西藏独立”的逆流,但是并没有改变西藏是中国一部分的事实。

3、政府一直对西藏地方行使主权,西藏地方从未成为一个独立国家

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根据西藏的历史和现实,决定采取和平解放的方针。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的代表签订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和平解放西藏的协议受到西藏各民族人民的拥护。同年10月26日,人民解放军在西藏人民支持下,顺利进驻拉萨。1959年西藏发生了封建农奴主武装叛乱,最后被平息,西藏百万农奴翻身得解放。1965年西藏自治区成立,开始了一个伟大的新时代。

“至此可以看出,从元朝到现在的700多年来,中国中央政府一直对西藏地方行使着主权,西藏地方从未成为一个独立国家。记载着700多年来历史事实的数百万件汉藏文档案材料仍保存在北京、南京和西藏拉萨的档案馆中。世界上从未有任何一个国家的政府承认西藏是一个独立的国家。”西藏自治区档案馆历史处处长索南加说。

达赖集团和国际反华势力曾散布自1911年辛亥革命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西藏已是一个“充分行使权力”的国家。历史事实驳斥了这种谎言。仅十四世达赖喇嘛要经国民政府批准方得继承这一点,就充分说明当时的西藏根本没有什么独立的权力。达赖集团和国际反华势力大肆鼓吹的所谓“西藏独立”,不过是近代历史上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产物。

(二)新疆是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中国对今新疆的主权是从汉代开始确立的,汉朝时称今新疆大部分地区为“西域”。当时的西域各国也处于漠北强国匈奴的威胁之下。为抗击匈奴,汉武帝决定联合西域各国,派张骞两次出使西域,成功说服西域各国与汉朝联合。其开辟的进出西域的路线也成为最早的丝绸之路。

历代中央政权对新疆的行政管理。国家主权原则的重要体现就是对其领土拥有最高统治或最高管辖权。新疆,自汉代统一西域后,历代中央政权在绝大多数时间里一直保持着对西域的最高统治权和管辖权,并实施有效的控制与管理。公元前60年,西汉设立了西域都护府,汉朝中央政府正式开始在西域行使最高统治权和管辖权,西域从此成为我国领土的组成部分。648年,唐朝完全控制了天山南北广大地区、迁西安都护府于龟慈。元朝时期,于1251年在别失八里设立了别失八里、阿姆河等处行尚书省。明朝设立哈密卫。清朝于1762年设置了“总统伊犁将等处将军”,伊犁将军是清朝在新疆地区最高的军政长官,统领全疆各地的驻防官兵,并兼理地方行政事务。

历代中央政权在新疆设立的军事机构与驻军。在国家拥有的领土上设立军事机构并驻军,是行使国家主权的重要标志。历代中央政权在西域一直设立有军事机构,并派驻大量军队,行使管辖权和自卫权。汉朝多次出兵西域并实施屯田,设立军事官职,行使军事管辖权;唐朝在西域设有安西和北庭都护府,下设有军、守捉、城、镇等军事机构;元朝在西域的驻军有蒙古军、汉军和新附军驻守各地;清朝的伊犁将军兼理军事和民政,有满、蒙古等八旗军队以及绿营兵长期驻守新疆。历代中央政权在西域建立军事机构,派驻军队,把当地少数民族纳入军队,有力地巩固了在西域地区的统治。

历代中央政权在新疆实施的赋税制度与法律制度。在所辖领土内,征收赋税,推行中央政府统一的法律制度,是国家行使主权的重要标志之一。历代中央政权在新疆有效地行使了赋税征收权和最高司法权。两汉魏晋南北朝时期,西域各地均向中央进贡;北魏在鄯善“赋役其民,比之郡县”;唐朝在西政府在内地实行的均田制和租庸调制也推行到西域;元朝在西域地区按人丁计算征收赋调;清朝在新疆征收田赋。建省后新疆有了完整的税收体系,并与内地税制趋向一致。在历代中央政府管理西域的过程中,除保留了当地民族的习惯法外,还把中央各种法令推广于新疆地区。汉朝至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央政府在西域设立的官职,往往是军政合一,也兼理司法。唐代的安西、北庭两大都护府,设有法曹参军,执掌司法事务。元朝在西域设立提刑按察司,纠察官员的不法行为。清朝在新疆地方司法由行政长官兼理,保证清朝的《大清律》在新疆贯彻执行,又根据新疆特点制订了《回疆则例》。

新疆各民族人民对祖国的认同。新疆各族人民往往是把君主世袭的王朝视为国家认同的对象,汉代西域各地对汉文化坦然接受和热爱,要求汉朝政府派都护进驻西域,魏晋南北朝时期西域仍保留着汉朝政府颁发的信物,高昌回鹘称与宋朝的关系为“甥舅关系”,清朝在平定准噶尔势力和大小和卓叛乱时,各族人民踊跃支持。在打击阿古柏和沙俄侵略势力过程中,新疆各族人民一致对外。有力地证明了中华民族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是不可动摇的。

四、民族分裂主义及其危害

(一)民族分裂主义是民族主义极端化的产物

 民族分裂主义也称民族分离主义,指多民族国家内部,某个民族的一种极端势力,以“民族自决”和维护“民族利益”为幌子,主张国家分裂,建立单一民族国家的反动社会思潮和社会政治行为。民族分裂主义来源于民族主义。民族主义是指一种特定的民族意识,即认为自己的民族比其他民族优越,片面强调促进和提高本民族文化和本民族利益,以对抗其他民族的文化和利益。

民族分裂主义在中国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主要有西藏达赖集团的“藏独”分裂活动以及新疆的“东突独”分裂活动。它们的共同点都是打着“民族”独立的旗号,建立民族共和国,企图把西藏、新疆从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分裂出去。他们主要特点和反动目的是相同的,一是编造谎言,歪曲杜撰历史是分裂主义势力破坏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共同的手段;二是与国外势力敌对势力相互勾结,背叛祖国,出卖民族利益是所有民族分裂主义势力的共同行经;三是乔装打扮,以民族利益的捍卫者自居,极力鼓吹民族独立,是分裂主义的共同幌子;四是挑拨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煽动民族对立,是分裂主义势力的惯用手法。其根本目的都是为了反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的多民族社会主义国家,建立所谓的民族独立国家,分裂祖国,破坏中华民族的大团结。

(二)民族分裂主义是危害国家统一和安全的主要危险

西藏和新疆在我国具有极为重要的战略地位。近代以来,西方列强一直不断地在西藏、新疆等地培植民族分裂势力,利用他们来遏止中国的发展,进而达到分裂中国的目的。“藏独”和“东突独”的分裂活动对国家安全和统一构成了极大的危害,破坏了民族团结、危害国家统一和安全,使我国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环境受到了严重的干扰,给各族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五、旗帜鲜明地反对“三股势力”

(一)新疆“三股势力”的由来

“三股势力”是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暴力恐怖势力的简称。

民族分裂势力是指奉行民族分裂主义的一种社会政治势力,是多民族国家中企图建立单一民族国家而形成的组织或团伙。宗教极端势力是指奉行宗教极端主义的一种社会政治势力。暴力恐怖势力是指奉行暴力恐怖主义的一种社会政治势力。“三股势力”均打着“东突厥斯坦独立”的反动旗号,妄图建立所谓的“东突厥斯坦伊斯兰国家”。因而“三股势力”也被称为“东突”势力。他们恶毒攻击我们党的方针政策,疯狂地破坏各族人民的团结、严重危害祖国统一,是国外敌对势力的内应力量,是影响新疆稳定的主要危险。 

(二)“三股势力”的反动本质和危害性

“三股势力”的反动本质就是反对和颠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政权,分裂国家的统一,破坏各族人民的团结、安宁和幸福的生活,破坏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各民族共同发展与繁荣,妄图建立所谓的“东突厥斯坦”国家。为了建立“东突厥斯坦”国家,“三股势力”编造了以泛突厥主义和泛伊斯兰主义为理论基础的“东突独”思想体系。其主要观点有:一是“突厥民族至上论”;二是“东突厥斯坦独立论”;三是“汉族侵越论”;四是“泛突厥共同体论”;五是“否定阶级论”;六是“伊斯兰教至上论”;七是攻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新疆境内外的“三股势力”,以西方敌对势力为靠山,一方面加紧国外势力的整合,企图将新疆问题国际化;另一方面,以“人权”“民族”“宗教”为幌子,疯狂地向我宣战,向意识形态进行渗透。“三股势力”是影响新疆稳定的主要危险,对新疆的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对新疆的社会政治稳定造成了严重危害,在人们思想上造成了严重混乱,给新疆的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严重危害。

(三)旗帜鲜明地反对“三股势力”

旗帜鲜明地反对“三股势力”:一是要正确认识反对“三股势力”斗争的性质;二是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三股势力”;三是充分认识反对“三股势力”斗争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刘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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