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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工作职责
财务处 2015-08-26 11:16:27 浏览2852次

 

财务处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的日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其主要职责范围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各项财经政策和会计法规,根据学校管理的需要建立健全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和内部控制制度,理顺财务关系,保护学校财产安全。
2.按照学校的发展规划,编制年度预算、年终决算;实时掌握预算执行情况,定期向校领导汇报;对预算和计划执行中的差异,及时分析原因并提出应对方法以供领导决策。
3.积极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做好开源节流。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积极组织收缴学费和其他费用,努力做到应收尽收,收足、收齐,并及时、准确向校领导提供收费情况信息。努力争取省财政、省教育厅等主管部门的财政支持,积极争取其他社会资金办学。
4.负责教育事业经费及其它各项经费收支的核算与管理工作,监督各项资金的合理使用,定期清查账目、核对资产,及时清理债权债务和编报各类报表。
5.负责全校固定资产、库存物资的核算与管理,定期核对账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实物资产的盘查、核对,以及固定资产的报废鉴定工作。
6.负责基本建设资金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定期核对账目,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工程项目交付使用后,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资产验收登记入账工作。
7.参与学校重大经济政策的制定和投资行为的决策,参与大宗物资采购和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审议,参与学校重大固定资产的处置。
8.按照学校建设规模的需要和未来财力的可能科学测算学校贷款规模,切实防范财务风险,协调学校与各大商业银行的关系,保证学校融资渠道通畅。
9.加强内部资金管理,合理运作资金存量,提高资金运行效益,做好校内资金融通,积极支持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和学校基本建设。
10.负责学校教育收费物价和票证的管理工作,接受主管部门和各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11.负责全校财会资料的立卷、归档以及销毁工作。
12.负责财务人员的业务学习、继续教育以及资格年审。
13.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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